黃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黃燦(17世紀—1650年代),中涵湖廣荊州府夷陵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崇禎十五年(1642年),黃燦中式壬午科湖廣鄉試第三十名舉人,崇禎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聯捷進士[2],獲授庶吉士,後曾投降大順[3],再回到南明朝廷擔任翰林院編修,歷官右諭德、湖南督學僉事,調貴州僉事,之後和弟弟黃炳退居四川不出仕[4]永曆十一年(1657年)他被孫可望逮獲,被迫除授侍讀學士,對方敗亡遭連坐降為右贊善王光興移屯荊西時請以御史監軍,陞翰林院侍讀兵科給事中,在軍中去世[1]

引用[编辑]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五·列傳第三十一》:同時黃燦,字中涵,夷陵人。崇楨十六年進士。授編修,歷右諭德、湖南督學僉事,調貴州。永曆十一年,為(孫)可望所逮,除侍讀學士。可望敗,坐黨降右贊善。(王)光興移屯荊西,迎請以御史監軍,擢侍讀兼兵科給事中。先卒於軍。
  2. ^ 同治《宜昌府志·卷九·選舉》:(崇禎)十五年壬午科(舉人) 黃燦 沈會霖榜,詳進士,以上五人俱夷陵人……十六年癸未科(進士) 黃燦 楊廷鑑榜,夷陵人,庶吉士,有傳
  3. ^ 《明季北略·卷二十二》:從逆諸臣……黃燦,湖廣荊州夷陵人。崇禎癸未庶吉士。
  4. ^ 同治《宜昌府志·卷十三·士女》:黃燦,字中含,生而穎異,博通經史,崇禎末與其弟炳先後舉於鄉,燦旋成癸未進士入翰林,兄弟並顯聲動一時,明命既革,遁跡山中,炳亦退居於蜀,有用事者招之出終不往。

參考文獻[编辑]

  • 明季北略》·卷二十二
  • 同治《宜昌府志》·卷九·選舉
  • 同治《宜昌府志》·卷十三·士女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五·列傳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