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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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迈(1908年8月23日—1978年11月8日),笔名微尘天津人,祖籍广东番禺,中华民国外交官。[1]

生平[编辑]

陈之迈生於天津。[2]曾祖父陈澧,著有《东塾杂俎》十四卷。父亲陈庆龢,1871年生,光绪年间1891年辛卯科優貢,留日学习法政,曾任鐵路局總文案,天津大學堂會辦,山東撫署文案,客籍學堂監督,學務處調查所副監督,高等學堂監督,直隶督署文案、天津保工局会办、外务部秘书股股员、直隶洋务局参议、宣统末年至1913年10月9日任驻檀香山正领事,民初1914年任交通部秘书、国务院咨议、北洋外交部秘书、参事,1927年任故宫博物院古物馆建设课主任,1959年在北京逝世。[3]1915年陈之迈入北京汇文学校特别班就读。1923年陈之迈插班清华学校中等科三年级。[2]1928年,畢業於清华学校留美预备部,旋赴美留學。1929年,獲俄亥俄州立大學文學士學位。1934年,以学位论文《Parliarmentary Opinion of Delegated Legistation》獲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歸國後,任清華大學政治系讲师、教授。讲授“中国政府”课程。後加入蒋廷黻胡适等创办的獨立評論社。参与创办《独立评论》。1936年夏,行政院政务处长蒋廷黻主持的“行政效率研究会”聘陈之迈考察東南各省行政督察專員制度。[2]1937年7月参加第一期廬山談話會。抗战爆发後清华大学与北京大學南開大學合并办学长沙临时大学任教授。1938年2月赴武汉任中央政治學校行政系教授,1938年9月随校迁重庆授课。1938年11月於重慶創辦《新经济》(半月刊)。[4]1939年5月,应蒋廷黻邀,任行政院參事,後兼国防最高委员会法制專門委員會委員、中央设计局专门委员。[2]

1944年6月30日,应返渝述职的驻美大使魏道明之邀,任駐美使館參事。1946年,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中國副代表,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设立的國際緊急糧食理事會(International Emergency Food Council,IEFC)附屬稻米(Rice)、穀類(Cereals)、肥料、茶葉(Tea)、油脂(Fats and Oils)等各专业委員會代表,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中國代表。1948年,出席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特別大會任中國首席全權代表。參與推動《控蘇案》。1950年,加駐美使館公使銜。1955年後,任駐菲律賓大使駐澳大利亞大使。1961年,任第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中国代表、駐新西蘭大使。1966年後,任駐日本大使駐教廷大使駐馬耳他國大使。1969年当选第十届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会委员。1978年返臺,任外交部顧問暨國際關係研究所研究員;同年,病逝於臺北。

著作[编辑]

  • 《中国政府》,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36年2月第三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8月再版,ISBN 9787208129344
  • 《政治教育引论》,长沙:艺文丛书编辑部出版,1939年。
  • 《中国政制建设的理论》,長沙:商務印書館,1939年。
  • 《天主教流传中国史》
  • 《政治学》,上海:正中書局,1947年。
  • 《政治教育引論》,長沙:商務印書館,1939年。
  • 《蔣廷黻的志事與平生》,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5年。
  • 《患難中的美國友人》,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79年。
  • 《舊遊雜憶》,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75年。

参考资料[编辑]

  1. ^ 林品秀:《從「知識菁英」到「實務官僚」:陳之邁及其早期外交(1944-1955)》,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碩士学位论文,民国99年。
  2. ^ 2.0 2.1 2.2 2.3 端木愷:“陈之迈先生事略”,《传记文学》,第33卷第6期。
  3. ^ 陈之迈:“我的父母”,《传记文学》,第16卷第4期,1970年4月。
  4. ^ 胡海根:《民族危机下的民主政治——20世纪30年代陈之迈民主政治思想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