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以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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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以漸(1609年—1665年),字于磐,号星岩山东聊城人,祖籍江西永丰初政治人物、學者,清朝首位狀元

生平[编辑]

生于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清顺治三年(1646年)一甲一名进士,为清朝开国后第一位状元,授弘文院修撰。歷官国史院侍讲(顺治八年)、左庶子(九年)、秘书院侍讲学士少詹事、国史院学士(十年)。1655年因“条上安民三事”,获得顺治帝赏识,加太子太保,改国史院文学士。先后担任《明史》、《太宗实录》纂修,以及太祖、太宗圣训并通鉴总裁。又被指派作《资政要览后序》,撰《内则衍义》,覆核《赋役全书》。顺治十五年,和学士李霨一起主持会试。不久,加少保,改武英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后不断上书请求退休,回归故里。终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解任。逝世于康熙四年(1665年)。

遗迹[编辑]

家族墓地位于聊城市南郊傅家坟村,原规模宏大,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夷为平地,仅存部分石刻,现为聊城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后世[编辑]

后代傅斯年为历史学家、历史语言研究所创始人、台灣大學前校長。

著作[编辑]

  • 《易经通注》,奉诏与曹本荣合撰
  • 《贞固斋书义》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3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编辑]